“老板,你看这电线离蜂窝煤炉子太近了,火要是着起来把电线烧着了就出大事了。”9月21日上午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来到朱公湖路上一家早餐店前,劝导店主不要燃烧蜂窝煤,并向店主分发了《关于禁止使用固硫蜂窝型煤的通告》,要求他们自觉停止使用蜂窝煤。早餐店店主对执法人员的劝导表示理解和支持,称会尽快停用。
9月10日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城区蜂窝煤专项整治,向市民宣传倡导使用清洁能源、劝纠城市建成区内临街商铺店面使用蜂窝煤行为和重点整治城区27条主次干道临街餐饮店使用蜂窝煤行为,对拒不配合劝纠的餐饮店铺进行严肃查处,对多次处罚拒不整改的餐饮店铺从重处罚,直至顶格处罚、倒逼关停。
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副中队长阮汪宇表示,本次蜂窝煤专项整治旨在实现城区主要区域范围内禁用蜂窝煤,从源头上控制燃煤污染,从而优化城市形象,提升空气质量,减少安全隐患,改善市民生活条件。
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,对于未按规定停止使用蜂窝煤的单位和个人,执法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。对于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